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意见》的通知
(宁政发[2006]8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国发[1996]51号)精神,进一步推动企业开展争创名牌产品活动,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名牌是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商标、产品。名牌的实力和水平是企业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综合体现,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加快实施名牌战略,对推进新型工业化,实现经济速度与结构、质量与效益的统一,引导全社会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走质量效益型和可持续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
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必然要求。创建名牌是一个企业、行业、区域乃至国家经济振兴的重要基础,也是推动新型工业化的原动力。加快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发展名牌企业,有利于在市场调节下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带动产业结构的重组、优化和升级,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有利于充分利用国内外市场资源,加快以名牌产品为核心的资本运营,形成一批主业突出、管理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名牌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树立宁夏产品的整体形象,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支撑力。
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名牌是科技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文化创新的结晶,是企业的金字招牌和走向国内外市场的“通行证”。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有利于引导和激励企业不断加强和改进产品质量管理,夯实质量管理体系、计量、标准化等基础工作,提高企业质量管理的整体水平;有利于推动骨干企业和优势产品做大做强,引导和扶持优势企业、优势产品扩大规模,提升企业、产业和区域经济的综合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