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组织编制地名规划。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方案,按中心城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分级负责的办法进行地名规划,然后编制汕头市地名规划;南澳县要编制本级政府驻地镇区域的地名规划;有条件的中心镇也要编制地名规划。
各地要按要求完成地名规划方案文本、城市地名规划地图、本级人民政府对地名规划方案的批复文件。
3、2008年的工作安排
(1)建立行政区划、行政界线、地名三结合的地名地图数据库。按照省民政厅与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开发的区划地名信息管理软件,与有关单位联合,构建一个全市的行政区划、行政界线、地名三结合的地名地图数据库。数据库建设的目的是要通过各个平台,加强对行政区划、界线、地名的科学管理,为电话和网上查询地名打下基础。
(2)坚持以人为本,开展地名电话和网上公开查询服务。从为领导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综合考虑,在地名地图数据库建立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方便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网上查询地名及电话问路等服务。
(3)上报地名规划,参加全省评比。按省民政厅的要求,把市政府审批公布的《汕头市城市地名规划方案》上报省,参与全省评比。
4、2009年的工作安排
(1)拓展地名服务项目,提供公共服务。市地名管理部门要与机场、车站、码头等有关部门配合,建立电视触摸屏的地名查询服务,做到方便群众查询地名。
(2)做好检查验收和工作总结。对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三、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基本方法和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市成立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苏耀光副市长任组长,汤汉良副秘书长和市民政局郑定强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公安、财政、信息产业、海洋与渔业、法制、国土、建设、规划、城管、交通、旅游、农林业、档案、房产、信息中心、电信、技术监督、工商、汕头特区报社和各区县一名主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各单位一名主管业务科长作为联络员,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联络工作。
联席会议一般每年召开1至2次,研究制定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重大政策,研究解决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重大问题,审议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计划及各专项实施方案。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有关会议。
(二)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