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汕头市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汕府[2006]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5年,我市的殡葬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党政的重视支持下,在省民政门的具体指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按照“火化率不能掉下来,新坟不能冒出来”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汕头市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任务目标,坚持把巩固提高火化率、基本完成“三道两区”旧坟墓清理、完善殡葬设施配套建设、树立殡葬行业良好形象四项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扎实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共火化遗体23860具,其中火化本地户口遗体22726具、外地户口遗体1134具,按公安部门提供的当年实际注销死亡数字统计,全市的火化率达到100%。与此同时,清理“三道两区”旧坟墓成效明显,殡葬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殡葬服务单位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殡葬行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提出我市的各项殡改任务目标。
去年,在殡葬管理工作中,南澳县、龙湖区、澄海区、金平区和濠江区政府,领导重视,措施扎实,责任落实,效果显著,殡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上述5个区县政府为“汕头市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年度考核总分不满80分、火化率不足100%的潮南区政府,汕头市人民政府决定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对区长和分管副区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区政府当年度评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资格;对于潮阳区政府,汕头市人民政府决定给予提醒注意。市政府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再上台阶;受通报批评和提醒注意的单位要化压力为动力,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尽快达标,争当先进。
市政府号召全市要学习南澳县等5个区县殡改工作的先进经验,振奋精神、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不断创新,为全面深化我市殡葬改革,推动汕头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汕头”、“绿色汕头”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