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五”期间全市殡改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五”期间全市殡改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
(汕府[2006]3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五”期间,我市的殡葬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民政厅的具体指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按照省、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提出的总体目标,深化改革,强化管理,采取措施,扎实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十五”期间全市共火化遗体112527具,其中火化本地户籍108100具,外地4427具。从2002年起,按照公安部门提供的当年实际死亡注销数计算,全市火化率连续4年保持100%,提前一年实现省政府提出的任务目标;全市共清理整治“城中坟”、“村中坟”和“三道两区”旧坟墓6.3万多穴,面积1927亩,植树 33万株,基本完成了“三道两区”旧坟墓的清理任务;骨灰管理逐步规范,丧俗改革步伐加快,骨灰撒海、鲜花祭拜、丧事简办等文明新风逐步形成。我市连续五年受到省政府的通报表彰。
  在过去五年中,我市殡葬管理工作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工作积极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汕头市委宣传部等39个单位和林进湖等59位同志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作贡献。
  市政府号召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为全面深化我市的殡葬改革,促进汕头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为构建和谐汕头而努力!
  附件:全市“十五”计划期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汕头市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四月十日

  附件:
  全市“十五”计划期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共39个)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汕头市公安局
  汕头市民政局
  汕头市卫生局
  汕头市殡葬管理所
  金平区民政局
  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户政股
  金平区金厦街道办事处
  金平区光华街道办事处
  金平区东墩街道办事处
  金平区鮀莲街道办事处
  龙湖区民政局
  龙湖区珠池街道办事处
  龙湖区鸥汀街道办事处
  龙湖区外砂镇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