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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村(居)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通报的通知

  2、公开的自觉性得到增强。各地重视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打牢公开工作的思想基础。去年以来,各级在举办的镇(街道)党委书记培训班、 “十百千万”下基层驻农村干部培训班、镇村干部培训班等各类基层干部培训班中,把村(居)务公开工作列为培训的必修课程。特别是村(居)换届选举后,各区县、镇(街)把做好村(居)务公开工作作为新一届村(居)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对新当选的村(居)干部进行全面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中办发[2004]17号、粤村发[2005]2号、汕府办[2005]124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推行村(居)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政策水平,有效促进了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金平、龙湖两区将村(居) “两 委”干部集中到市委党校进行封闭式培训,邀请市民政、农业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对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村务公开、财务管理等进行专题培训。此外,各镇(街)、村(居)还普遍举办了村 (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村 (居)民代表培训班,帮助其增强责任感并掌握有关知识,更好地履行职责。从检查情况看,各镇(街)、村(居)对推行村(居)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普遍提高,充分认识到推行村(居)务公开工作不仅是上级的要求,更是取信于民、促进各项工作和经济发展的一项基础工程,也是建设和谐新农村的迫切需要,从而实现了从“要我公开”的被动应付到“我要公开”的转变,村 (居)务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
  3、公开工作更加规范。一是制度进一步健全。从检查情况看,各村(居)在去年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以后,能够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工作,普遍建立健全了村(居)务公开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一些地方还将制度编印成册发至农户家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潮阳区还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农村会计代理制,目前已有40%以上的村(居)实行了会计代理制,提高农村财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公开栏的设置和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不少村(居)能够按照省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广东省村务公开栏统一模板样式》,对村(居)务公开栏进行规范设置,并按照省制定的18张表格的内容进行相应公开。金平区岐山街道9个涉农社区从去年10月开始就全部按照省的统一要求规范了公开栏的设置和内容,群众反响良好。一些村(居)还根据实际需要,在省统一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再增加公开项目,使公开内容更加全面。如龙湖区外砂镇各村在公开栏统一模板内容上增设“困难救济”项目,金平区鮀莲街道玉井社区、龙湖区新溪镇中三合村对群众关心的救济款物发放、低保申报等内容也进行了公开。三是“两组”的设立进一步规范。村 (居)换届选举后,各地普遍能够及时召开村 (居)民代表会议,在村(居)民代表中推选出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在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出村(居)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监督村(居)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和负责对本村(居)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并严格规定“两委”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两组”成员。 “两组”成立后,做到每月定期开展活动,较好地发挥了监督作用。濠江区河浦街道每季度组织各社区“两组”成员进行集中座谈,广泛听取意见,改进工作,确保监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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