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级为诚信优秀单位,分数在90分以上(含90分);
B级为诚信良好单位,分数在80分以上(含80分);
C级为诚信较好单位,分数在60~80分(含60分);
D级为诚信较差单位,分数在60分以下。
采用如下方式计算得分:
(一)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基本要求。分值20分。
1.工程项目中标后,发承包双方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建设单位要将施工合同文本报送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分值20分;
2.分包工程的发包人应当在订立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工程分包合同文本报送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分值20分。
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每项扣相应分值。
(二)信用评价。
1.发包人合同履约质量,分值80分。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分值10分;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值15分;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值20分;
(4)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垫付工程款。分值20分;
(5)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另行订立工程施工合同与备案中标的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分值20分。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每项扣相应分值。
2.承包人合同履约质量。分值80分。
(1)由于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者工程师同意顺延的日期竣工。分值10分;
(2)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值15分;
(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分值20分;
(4)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分值20分;
(5)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另行订立与备案中标的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工程施工合同。分值20分。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每项扣相应分值。
3.工程分包(专业、劳务)合同履约质量。分值80分。
(1)分包工程发包人拖欠工程款。分值20分;
(2)分包工程承包人未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分值20分;
(3)由于分包工程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交工日期竣工。分值20分;
(4)工程分包承包人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条款。分值20分。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每项扣减相应分值。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