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全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形成的有关决议的督查落实。
2.负责上级领导批示件和市长、常务副市长、秘书长批示件的督查落实工作。
3.负责国家省市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督查落实工作。
4.负责组织市长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日及有关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
5.负责市政府承诺为民办好“十件实事”的督查落实工作。
6.负责我市省定责任目标和市定责任目标的督促检查落实工作。
7.负责编发《郑州政务督查》和《领导批示》两个刊物工作。
8.负责市政府与市人大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和市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有关联络工作。
9.负责我市政府系统督查网络建设,逐步实现督查件、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网上办理。
10.负责政务督查、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人员的培训。
11.负责本处工作人员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工作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处室。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调研室工作职责
负责市政府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调查研究。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
1.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
2.负责市政府综合性文字材料、市政府领导在有关会议上的发言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
3.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领导关注的问题,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4.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计划,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展调研工作。
5.负责组织全市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6.负责编发《政府内参》和《郑州调研》,供领导参阅。
7.负责市政府顾问的联络和决策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8.负责政府形象展示重要文稿、画册等有关材料的起草和编辑工作。
9.负责本室工作人员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处室。
10.完成市政府和办公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工作职责
负责办公厅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职工培训教育、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办公厅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办公厅机关出国人员的政审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代管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1.负责办公厅机关、直属单位及驻外办事机构的编制管理、工资、职称、人事教育、职工培训等工作。
2.承担办公厅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等的会务组织、记录工作。
3.组织做好办公厅、直属单位和驻外办事处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做好工作人员的考核、调配、晋升、任免和奖惩工作。
4.组织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察、职务晋升、任免、奖惩等具体工作。积极做好县处级和后备干部的推荐交流工作。
5.根据上级安排和内部实际,适时开展政治思想、政策形势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活动。
6.负责办公厅内部的目标管理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及月考评、考勤等工作。
7.做好办公厅公务员公开考录、选调、调配,军转干部安置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招录等工作。
8.负责本处工作人员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工作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处室。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知识,负责制订年度学习方案,每月安排学习计划。
2.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3.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4.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学习型机关建设及搞好扶贫、帮困工作。主动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5.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6.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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