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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尤其要掌握《管理办法》的主要精神实质,将安全管理职责分解细化,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学校日常工作中。通过组织全员学习、全面部署,完善校园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抓好校内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校园周边整治等工作,创造有利于学校健康发展的安全环境。各区教育局要对所辖学校的领导和专任教师进行一次《管理办法》的专题培训,要把学习《管理办法》作为当前校园安全培训宣传的一项主要内容,提高学校领导、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防范意识,切实把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工作摆到突出的位置。

  四、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学校安全

  (一)重申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国庆假期给学生补课或上新课,增加学生的假期负担,一旦发现严厉查处;如因学校擅自组织补课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从严追究学校校长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凡国庆假期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校必须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指定校领导为活动安全直接责任人,并加派教师加强管理,落实活动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安全。国庆假期学校校车必须集中管理,学校使用校车运载师生外出活动的,必须事前认真检查车辆性能和对司机进行专题安全教育。

  (二)国庆放假期间,留校人员和值班保卫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火用电安全工作,关闭所有不用的电源,杜绝因电源线路短路引发的火灾隐患。各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并做好系统安全和数据备份等措施。如无必要,网站服务只需保留发布端口,其余端口可以关闭。各学校门户网站在放假期间如不安排专人值班,一律暂时关闭。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学校网络管理上的漏洞自动转发不法邮件或进行其他破坏信息安全的非法活动。

  五、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国庆放假前,各学校必须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典型案例,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包括预防交通、溺水、火灾等内容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注重生命价值,对假期留校学习的学生要切实加强管理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教育学生牢记私自下水游泳的危险;教育学生要注意外出途中的交通安全,引导学生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及水上交通工具;教育学生重视国庆期间参加旅游、娱乐等活动时的安全,注意饮食安全;教育学生尽量少去人员密集的娱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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