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的决定(2006)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8月4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8月4日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6年8月4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对《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第十八条修改为:“采用电子计算机代替手工记账的单位,所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