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0岁以上考生及电焊工可免考计算机知识。
2、常规化考核。
(1)考核项目: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技术总结或论文(技师撰写技术总结或论文,高级技师撰写论文)答辩、四新知识四个项目。对已取得本专业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仍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本专业技师、高级技师资格,可免考理论和论文答辩,只考“四新”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项目。
(2)考核办法:专业知识考核为闭卷考试,考核时间120分钟;操作技能根据各职业(工种)特点,采用实际操作和模拟操作等考核模式;技术总结或论文答辩采用口试模式,时间为30分钟;四新知识由各考评点组织专家进行课程设计及讲授,确保考生能通过四新课程学习后,了解本职业先进技能及发展方向,并对实际工作有所指导,考核方式可由考评点根据实际采用多种方式完成。
(三)考评程序。
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的资料送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查合格后,各考评点组织考核,考核工作结束后,将考核合格者的送审材料送广州市高级技师考评委员会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并审定。评审通过的技师和高级技师名单,经本局核准后发放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特殊认证
(一)特殊认证范围。
具广州市户籍或在广州市、区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特殊认证:
1、技师认证。
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15年以上(计算机类专业5年以上),在本职业(工种)技能上有突出技术水平的能工巧匠,可直接申请技师认证。证书认证范围:
(1)荣誉证书。
①获省技术革新三等奖、地级以上市技术革新二等奖以上。
②获本市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技能方面)。
③有本专业(职业)发明创造(技能方面),并获得国家专利者。
(2)竞赛证书(以高级工职业标准设置)。
①由劳动保障部门参与组织的国际级技能竞赛前六名的获奖者。
②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六名获奖者。
③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六名、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
④本市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
2、高级技师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