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批准广州市天河区就业训练中心等单位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及增加鉴定职业(工种)的通知
(穗劳社函〔2006〕148号)
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各主管局(总公司、集团公司)、直属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
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精神,本局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单位及申请增加鉴定职业(工种)的鉴定所进行了考察评估,并提出了评估意见。经审核,同意广州市天河区就业训练中心等4个单位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广州市电子信息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等6个单位增加鉴定职业(工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准设立的职业技能鉴定所
(一)广州市天河区就业训练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广州市第八十八职业技能鉴定所),机构编码:19011089。鉴定工种: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网络操作员,鉴定级别:中级。
(二)广州茶文化促进会职业技能鉴定所(广州市第八十九职业技能鉴定所),机构编码:19011090。鉴定工种:茶艺师,鉴定级别:初、中级。
(三)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广州市第九十职业技能鉴定所),机构编码:19011091。鉴定工种:维修电工、孔版印刷,鉴定级别:初、中、高级。
(四)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广州市第九十一职业技能鉴定所),机构编码:19011092。鉴定工种:计算机机械辅助设计、图像制作员、网络管理员、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鉴定级别:中、高级。
二、批准以下职业技能鉴定所增设鉴定职业(工种)
(一)广州市电子信息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广州市第十五职业技能鉴定所)增设鉴定工种:网络管理员、计算机电子线路辅助设计、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鉴定级别:中、高级。
(二)广州市冶金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广州市第四十五职业技能鉴定所)增设鉴定工种:微机系统维修员,鉴定级别:高级。
(三)广州市建筑工程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广州市第五十一职业技能鉴定所)增设鉴定工种:物业管理员,鉴定级别: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