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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第四,《安全法》的出台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进入了依法监管的新阶段。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缺乏专门的法律依据,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安全法》的出台,必将促进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开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新局面。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安全法》不仅涉及到政府的多个部门,而且调整的对象、约束的行为主体十分广泛,切实做好这部法律的宣传工作十分重要。各市要结合实际,统筹策划,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专题讲座、知识问答、电视访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系统的宣传。同时,还要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力争使《安全法》家喻户晓。省里准备开展宣传周、知识竞赛等一系列全省性的宣传活动,各市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共同为《安全法》的实施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学习培训,准确把握精神实质

  《安全法》对农业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监管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不仅对各级政府进行农产品质量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对行为主体的生产经营方式也提出了一系列的规范措施,内容丰富,涉及面宽。各地要集中时间和力量,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培训。要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明确法律赋予的责任、权力和义务。要针对广大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农民个体等各个责任主体的特殊性,举办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培训,送法到基层、到市场、到基地、到企业,通过积极有效的培训,确保各行为主体能够做到懂法、守法。各市农业部门在开展自身培训基础上,要切实抓好县乡以下的培训工作。同时,要组织有关专家及市场、企业负责人等对《安全法》进行学习研讨,认真分析实施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早研究对策,做到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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