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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注销广州市盛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动力中介服务许可证》的决定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注销广州市盛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动力中介服务许可证》的决定
(穗劳社函〔2006〕344号)
广州市盛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4月18日《申请办理注销〈劳动力中介服务许可证〉报告》收悉。根据《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国家劳动保障部第10号令)第
十九条
及《
广州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穗常发〔2000〕10号)第
二十一条
的规定,经研究,现作出如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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