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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北京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有关事项的通知

      程 静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束 为 市商务局副局长
      郭积勇 市卫生局副局长
      丁镇宽 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
      李洪海 市政府外办副主任
      王德润 市人防办副主任
      白 新 市信息办副主任
      李建华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
      李 进 市公安局消防局副局长
      李宝林 武警北京总队副参谋长
      韩 玮 市通信局副局长
      王晓云 市气象局副局长
      王守东 北京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李荣庆 东城区副区长
      曹长胜 西城区副区长
      张蔼华 崇文区副区长
      杜灵欣 宣武区副区长
      李 国 朝阳区副区长
      刘长利 海淀区副区长
      李昌安 丰台区副区长
      石玉贵 石景山区副区长
      王兰栋 门头沟区副区长
      任全胜 房山区副区长
      张树森 通州区副区长
      李友生 顺义区副区长
      陈秋生 昌平区副区长
      张晓林 大兴区副区长
      王春辉 平谷区副区长
      何春禄 怀柔区副区长
      王广双 密云县副县长
      胡耀刚 延庆县副县长
  四、办事机构
  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交通委。根据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市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工作;组织制订、修订与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区县制定、修订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负责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提出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建议;负责应对本市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负责组织本市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习、演练;负责本市交通突发公共事件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市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工作;承担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今后,如需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以外的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由成员单位提出调整意见,经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并报总指挥批准后,由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或其办公室自行发文通知,并报市编办、市应急委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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