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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渝价〔2006〕543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

  今年“十一”国庆节假期将至,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及时规范价格行为,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价格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6]2021号)要求,现就做好今年“十一”国庆节假期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加强市场价格监督巡查

  今年我市遭受了百年一遇的大旱高温天气,导致目前市场部分农副产品价格出现上涨过快的苗头。“十一”假期期间,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的调查分析。重点关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蔬菜、副食品价格,以及交通运输、旅游景点、医疗服务等价格和收费的变化情况,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督巡查工作。对可能引发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预测,积极应对,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物价局报告,确保市场价格的稳定。

  二、加强对重点行业的价格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

  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要重点对铁路、公路、水运、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和停车场收费、主要景点门票价格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乱涨价、乱收费、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问题突出、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案件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今年“十一”国庆节假期期间恰逢中秋佳节,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月饼价格问题,强化对月饼市场价格秩序的引导和监管。要巩固去年整治月饼市场价格秩序的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对月饼生产、销售的厂家、商场、宾馆、酒店的监督检查。要以明码标价为突破口,重点检查月饼销售是否做到价签、价目表齐全、标价内容是否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通过加强对重点行业的价格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

  三、严厉查处价格欺诈行为,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

  各区县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注意同有关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召开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发放宣传单、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积极宣传有关政策,增强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和群众维权意识,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舆论氛围。要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查处价格欺诈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针对节日期间零售商集中开展促销活动的特点,组织力量加大对虚假标价、模糊标价、两套价格、虚夸价格、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蔽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价格诚信建设,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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