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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区县能源消费专项调查数据集中联审工作的通知


  由于该调查表填报的行业较多,所以对不同的调查对象需要填报不同的指标:

  (1)调查对象为企业,需要填报“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年末空调拥有量”、“年末车辆拥有量”、“其中:货车”、“年末从业人员数”。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企业,加填“年末营业面积”。

  (2)调查单位为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填报“行政事业单位支出合计”、“年末空调拥有量”、“年末车辆拥有量”、“其中:货车”、“年末从业人员数”。

  三、对能源购进量、消费量指标的审核

  (1)本年消费量合计≥其中:运输工具用;

  (2)人工煤气、天然气、热力、电力的购进量均等于该品种的本年消费量合计;

  (3)填报“年末空调拥有量”的单位,应相应填报人工煤气(或天然气,或柴油,或电力)消费量;

  (4)填报“年末车辆拥有量”的单位,应相应填报汽油(或柴油)消费量;

  (5)一般情况下每个品种2005年消费数据的一半与2006年的数据差别不应太大;

  (6)“运输工具用”一栏指标有数据,消费合计项应有数据。

  四、审核中需要重点注意的几个问题

  1.对能源品种的审核

  (1)除交通运输业外的第三产业和建筑业企业消费液化天然气、煤油品种的比较少;

  (2)消费热力的企业一般相距热力公司、热电厂不远,有蒸汽管道相连接;

  (3)除汽车修理业、交通运输业外的第三产业消费石油制品一般比较少;建筑业的道路施工可能消费石油制品;

  (4)消费煤炭的企业一般应该在中山环路外,郊区餐饮、饭店业比较多;

  (5)一般性的企业至少消费的能源品种为电力、自来水;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大的企业一般还应有汽油、柴油或煤气、天然气的消费数据;

  (6)有车辆一般应有汽油消费量;其中有货车一般应有柴油或汽油的消费量。

  2.下列能源消费量较大的企事业单位应重点审核

  (1)非餐饮业企业,人工煤气、天然气的消费量超过10万立方米;

  (2)非交通运输业汽油、柴油的消费量超过100吨;

  (3)非交通运输业煤油消费量应在1吨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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