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意见
(陕政办发〔2006〕5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切实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保护水平,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通知》(国办发〔2006〕2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工作原则与目标
(一)工作原则。政府统一领导与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提高执法水平与执法效能相结合,严格责任与强化协作相结合。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使我省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效能明显提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更加密切,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得到遏制,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造、管理、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公众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得到明显提高,保护知识产权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二、工作任务与重点
(一)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商标的监管力度,以涉及食品药品安全、“三农”问题、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商标等大案要案为查处重点,继续落实商品质量关口前移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格市场开办者的责任,特别是加强对侵权行为突出的商品交易市场的监控力度,对销售侵权假冒商品且整治不力的商品交易市场,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侵权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取缔。
(二)严厉打击盗版行为。版权部门要坚决取缔盗版光盘生产线,打击盗版书刊、教材教辅以及网络侵权盗版等行为,继续推进正版软件的使用。文化部门要严格规范各类演艺及营业性娱乐场所合法使用具有著作权的音乐作品。
(三)加大专利侵权的整治力度。专利管理部门要以食品药品、农业、高新技术领域和省政府优先发展扶持的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及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示范项目为重点,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严厉打击专利诈骗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假借国家部门、全国性组织或国际组织的名义从事专利评奖、专利转让,从中收取费用的专利诈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