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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风办等部门关于建立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尽快建立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建立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是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巩固治理工作成果、防止发生反弹、探索源头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列入议事日程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积极支持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的建立工作,将上路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确保工作需要,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严禁实行与罚款指标挂钩的返还和奖励。对由于执法部门经费保障不到位、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以及“以收定支”等原因造成发生公路“三乱”问题的,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政府主管领导的责任,切实从机制、制度上消除发生公路“三乱”的根源。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稳妥实施。各市、县(市、区)纠风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参照本方案,认真制订符合各自实际的具体细则。全省各级交通、公安、林业、农业等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抓紧建立本部门的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

  (二)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充分发挥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的作用。群众的积极参与是建立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的关键。全省各级监督和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构应以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坚持受理投诉、协调通报、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把知情权、监督权和评判权交给群众,始终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评价工作的重要标准,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公布的举报电话,应确保24小时畅通,方便群众投诉举报。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工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察组、核查组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有效展开工作,确保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各设区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工作的督查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抓紧建立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并不断完善;对各县(市、区)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运行情况加强检查指导,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等设备,确保工作需要;对公路“三乱”问题查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不定期抽查、召开监督员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各级各部门对公路“三乱”问题的查处情况,加强动态管理,巩固治理成果,有效遏制公路“三乱”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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