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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风办等部门关于建立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风办等部门关于建立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6〕6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纠风办等部门制订的《陕西省建立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陕西省建立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工作方案
(省政府纠风办、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

  为及时有效地查处公路“三乱”(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问题,建立健全治理公路“三乱”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公路“三乱”反弹,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从源头上防治的力度,规范上路执法行为。实现公路“三乱”行为的早发现、早查处,强化治理工作的动态管理,力争使问题解决在始发之时,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工作机构

  (一)成立省、市、县三级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察组。全省各级快速反应督察组由纠风、交通、公安、林业、农业等治理公路“三乱”成员单位组成,交通、公安、林业、农业等部门同时为具体责任部门。原则上快速反应督察组组长由监察厅(局)分管纠风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同级纪委纠风室主任担任,纪委纠风室分管副主任和交通、公安、林业、农业部门承办纠风工作的处(室、科、股)负责人为成员,监督网络联系办公室设在纠风部门。全省各级快速反应督察组在本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上级快速反应督察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监督本级快速反应核查组查处公路“三乱”的情况及下级快速反应督察组、核查组落实工作情况,并定期向上级纠风办报告工作情况。

  (二)市、县两级和各级交通、公安、林业、农业部门成立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核查组。各市、县(市、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省、市、县(市、区)交通、公安、林业、农业等治理公路“三乱”责任部门成立快速反应核查组。市、县(市、区)快速反应核查组由5-7人组成,主要负责核查发生在本级管辖范围内的公路“三乱”问题、同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求查处的公路“三乱”问题及上级部门交办需要立即查处的公路“三乱”问题。交通、公安、林业、农业等部门内部的快速反应核查组,由3-5人组成,主要负责登记和核查群众举报的本部门公路“三乱”问题、同级快速反应督察组要求查处的公路“三乱”问题,指导和监督本系统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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