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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建瓯市北津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建瓯市北津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闽价商〔2006〕391号 2006年9月8日)


南平市物价局:

  经研究,现核定建瓯市北津水电站投资未决算前含税临时上网电价为0.31元/千瓦时(17%增值税),自该水电站电量上省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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