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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国有民办学校2006学年收费标准的批复[失效]

  1、学费。国有民办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费按基本保持现行收费标准的原则核定,其中已完成改制并符合民办学校设置要求的学校,可按照补偿教育成本并适当考虑合理回报的原则核定。

  2、住宿费,国有民办学校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收取住宿费,省对国有民办学校住宿费标准实行最高限额控制,最高控制额为每生每期350元,由市、州物价局根据实际成本核定。

  3、代收费。按公办学校的标准及项目执行。

  五、国有民办学校学生退(转)学,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学习和接受服务的时间,以月为单位进行计算,退还剩余时间的费用。

  六、本通知附表所列学校的收费标准,为2006学年的试行标准,只适用于2006学年入学的学生,以前年度入学的学生仍按原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七、你局接此通知后,要及时通知各有关学校到当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并督促各学校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公示和亮证收费,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表:
  长沙市2006学年国有民办学校学费标准表

                                 单位:每生每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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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
│1、长沙市长雅中学     │      │      │      4300      │
├─────────────┼──────┼──────┼─────────────┤
│2、长沙市湘郡中学     │      │      │      4300      │
├─────────────┼──────┼──────┼─────────────┤
│3、长沙市剑凡中学     │      │      │      3400      │
├─────────────┼──────┼──────┼─────────────┤
│4、长沙市达材中学     │      │      │      3400      │
├─────────────┼──────┼──────┼─────────────┤
│5、长沙市艺芳中学     │      │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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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长沙市双冀中学     │      │      │      3800      │
├─────────────┼──────┼──────┼─────────────┤
│7、长沙县寄宿制中学    │      │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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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浏阳市新民中学     │      │      │      3800      │
├─────────────┼──────┼──────┼─────────────┤
│9、浏阳市田家炳中学    │      │      │      3000      │
├─────────────┼──────┼──────┼─────────────┤
│10、望城县楠香中学    │      │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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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宁乡县寄宿制中学   │      │      │      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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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雅礼寄宿制中学    │      │  4400  │      6100      │
├─────────────┼──────┼──────┼─────────────┤
│13、麓山国际实验学校   │  3500  │  5200  │      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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