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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益阳市管道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的批复[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9月25日 实施日期:2008年9月25日)宣布失效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益阳市管道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的批复
(二○○六年九月四日 湘价函〔2006〕119号)


益阳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制定我市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鉴于你市即将向部分用户供应天然气,正式销售价格正在测算审核之中,为保证用户按时用气,经研究,同意你市居民用户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60元,其他用户临时销售价格授权你局制定,临时销售价格从2006年9月10日起开始执行,执行时间为三至六个月。临时销售价格实行后,你局应按价格听证和价格审批申报程序尽快组织实施正式销售价格的确定工作。临时销售价格与正式销售价格之差,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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