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护农惠农政策。加快建立和完善“反哺”机制,健全对农牧民直补机制,切实落实好对农牧民的“三减免、三补贴”和退耕退牧补贴等政策。强化重大农牧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政策,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范围和规模。促进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完善和落实,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落实化肥、燃油等生产资料的直接补贴制度,完善对农牧业和农牧民的支持保护体系。落实减轻农牧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农牧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坚决纠正侵害农牧民利益的行为。
七、扎实推进新农村新牧区试点建设
(24)加强对新农村新牧区试点建设的领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试点建设,按照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办事,充分考虑各地的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牧民的承受能力,十分珍惜土地、草牧场,不急于求成,不搞大拆大建,不搞形象工程。始终把发展生产作为着力点,把增加农牧民收入作为着眼点,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切入点,把农牧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作为落脚点,强化产业富村(嘎查)、科技兴村(嘎查)、生态建村(嘎查)、人才强村(嘎查)四个重点,加快建立“盟市厅局共建、主抓靠旗县、行动在村(嘎查)、实惠到户”的工作机制。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规划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抓好自治区100个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试点嘎查村和农业部3个省部共建新农村建设试点嘎查村。科学编制试点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全力搞好指导和服务。及时总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和典型经验,培育一批做得实、学得了、推得开的典型,为不同资源条件、不同发展水平的地区提供典型示范,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25)积极开展为农牧民办实事活动。把解决农牧业、农村牧区、农牧民实际问题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切入点,全力抓好自治区农牧业厅2006年为全区农牧民办的10件实事:一是为30万户农民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二是示范推广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1000万亩;三是开展百万优质奶牛增产技术推广;四是为33个牧业旗县农牧户实行草畜平衡提供技术服务;五是扶持8个重点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六是培育1万个农牧民科技示范户;七是建设143个可再生能源沼气嘎查村;八是在20个旗县开展“三电合一”信息传递服务;九是培育1000个农机大户;十是在20个旗县开展送水产良种下乡活动。要抽调骨干人员,组成精干队伍,周密安排部署,建立考核考评机制,自治区、盟市农牧业部门协同工作,切实抓好10件实事的落实,并取得农牧民满意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