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党委、政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实施意见”的意见
(内农牧法发[2006]127号)
各盟市农牧业(农机、渔业、农管、产业化)局、办,厅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06]6号),把中央、自治区的重要决策落到实处,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1)整体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是农牧业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农牧业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06]6号),结合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部的贯彻意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牧业、城市支持农村牧区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全面实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产业化“三化”互动战略,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和发展现代农牧业的中心任务,创新工作思路,找准位置,选好切入点和突破口,紧紧把握“发展、提高、建设、培育”四个关键环节,强化措施,扎实稳步地开展工作。
(2)工作重点。农牧业部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推进农牧业产业化,提高农牧业机械装备水平,发展循环农牧业和高效特色农牧业。以调整农牧业结构为主线,加快推动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快提升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能力,结合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实际,大力实施“特色、绿色、生态”农牧业发展战略,实现农畜产品增产、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的“三增”目标,努力使全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走上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加快农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
(3)调整优化农牧业产业结构,突出提高“三个”比重。坚持不放松粮食生产,大力发展畜牧业,积极发展特色农牧业,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以构建农牧业区域特色优势和产品优势为基础,以发展农牧业产业化为措施,以提高畜牧业在第一产业中的比重特别是提高农区畜牧业的比重、提高优质高产高效作物的种植比重、提高农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比重为重点,深化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优化农牧业内部结构,促进农牧业产业升级,推动农牧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到2010年,全区畜牧业产值占第一产业的比重达到55%,主要农作物中优质高产高效品种的种植比重达到65%,全区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