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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劳社办〔2006〕1号)


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6〕2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已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本市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穗劳社函〔2006〕213号),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本局培训处反映。

  一、各区要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的培训。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纳入各区再就业培训工程,实现农村劳动力培训和城镇失业人员培训一体化,实行统一组织规划、统一报班审核、统一培训标准、统一组织鉴定、统一发证、统一资助。

  二、加强镇级培训基地建设。尚未建立镇级培训基地的镇,要加快建设速度;已建设好的镇级基地要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培训场所、教学设备和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建立和完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教师、学生管理制度,以及教学效果评估制度。

  三、创新培训形式。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提高培训后就业率,依托区、街、镇就业服务平台,实现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有条件的区可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农村劳动力培训,并尝试与各品牌职业培训机构合作,实现培训形式多元化,满足农村劳动力和社会各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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