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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失效]


  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十)切实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房地产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和完善有关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交易环节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对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查处的工作机制。依法查处合同欺诈、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博览会、交易会,对不符合条件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并依法予以处罚;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房地产企业,要加大整治查处力度,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房地产信用档案体系,加大对房地产企业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五、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十一)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廉租住房是解决低收人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渠道,要稳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必须在2006年8月底前建立。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采取多种形式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和公布今明两年廉租住房建设规模。要落实廉租住房资金筹措渠道,城市人民政府要将土地出让净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租赁住房补贴、廉租住房建设,各级财政也要加大支持力度。各级城市人民政府要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

  (十二)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各地要继续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解决建设和销售中存在的问题,真正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各项政策,加大监管力度,制止违规购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严格规范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进行实物福利分配的违规行为。

  (十三)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引导居民通过换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

  六、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

  (十四)建立健全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城市人民政府要抓紧开展住房状况调查,全面掌握当地住房总量、结构、居住条件、消费特征等信息;要多渠道筹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资金,加大人力、财力支持,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信息系统,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增强房地产信息透明度;要完善市场监测分析工作机制,统计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市场供求和房价情况,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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