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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保监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开展保险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保险进社区。广西保监局会同自治区金融办、民政厅、精神文明办等单位,组织辖区各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到社区开展保险咨询和专题问答以及社区公益活动,宣讲风险管理及保险知识,介绍保险产品和服务标准,受理保险咨询,积极引导社区居民正确认识保险,增强风险及保险意识,树立科学的保险消费理念。

  (三)保险进农村。广西保监局组织辖区主要保险公司,特别是从各保险公司的县级分支机构中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保险服务小分队,深入农村宣传风险及保险知识。一是选择乡镇圩日在集市人群聚集的地方设立保险咨询宣传点,举办保险知识讲座和保险宣传画展,发放保险宣传资料;二是走村串户,了解农民保险需求,向农民普及保险知识,帮助农民寻找转移和化解风险的方法和途径。

  四、时间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2006年6.7月)。广西保监局组织发动辖区各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做好保险“三进入”的准备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完善活动机制,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保险“三进入”活动取得实效。

  (二)具体实施阶段(2006年8-10月)。广西保监局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保险“三进入”活动。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保险“三进入”活动采取以点带面、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的做法,今年选择在部分学校、社区和相对富裕的农村作为试点,取得经验后再推广。

  (三)总结提高阶段(2006年10-11月)。广西保监局对保险“三进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积极推动各保险公司加强创新,改善服务,开发出适合我区实际情况的保险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满足我区不同层次、不同职业、不同地区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进一步总结探索保险“三进入”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保险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各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要充分认识做好保险“三进入”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成立保险“三进入”工作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三进入”活动的顺利实施和取得实效。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努力做到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提高运用保险机制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要支持和配合保险业开展保险“三进人”活动,为保险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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