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 才 自治区气象局副局长
高荣胜 自治区地震局局长
玉 清 柳州铁路局局长助理
杨观胜 广西军区副参谋长
张智礼 武警广西总队副政委
龙军胜 自治区红十字会秘书长
自治区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主任由张廷登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肖芳佐同志兼任。今后,除组长以外的领导小组成员需要调整的,均由自治区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行文通知,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二、自治区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组织协调全区的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适时启动、结束相关防灾、减灾和救灾预案。
(二)配合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等有关单位,指导灾区各级人民政府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协调有关部门抢修因灾损毁的交通、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
(三)组织指导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
三、自治区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自治区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治区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承担全区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的综合协调职责。其具体职责是:
(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防灾减灾、抗灾救灾事业发展规划,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
(二)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时和救灾工作完成后,分别提出启动和结束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建议。
(三)每年主汛期前,组织自治区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分工负责地区的救灾准备及相关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地开展救灾应急预案演练。
(四)组织自治区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重大灾情进行会商、分析预测、研究评估,指导受灾地区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对自治区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五)及时了解掌握灾情和各地抗灾救灾工作情况,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必要时通报各级各有关部门。
(六)提出抗灾救灾经费的使用计划,会同自治区财政部门监督抗灾救灾经费的使用。
(七)承担自治区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自治区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境外新闻媒体常驻大陆记者来我区采访灾情的审批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