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6]10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和规范领导小组的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领导小组清理结果的通报》(桂政办发[2006]46号)公布撤销自治区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保留自治区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为充分发挥自治区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自治区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其职责和成员单位的分工。现将调整后的自治区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孙 瑜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庞栋春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廷登 自治区民政厅厅长
成 员:唐 华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邱祖强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石文怀 自治区经委副主任
车芳仁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黎明智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于娃宪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肖芳佐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关 礼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曹国生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姚鸿业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田金贵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张霍德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韦祖汉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李 杏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谭明杰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张 英 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
苏新生 自治区广电局副局长
石日灿 自治区统计总统计师
金大刚 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
叶建进 自治区安监局副局长
黄显阳 自治区粮食局副局长
王 强 自治区水产畜牧局助理巡视员
朱树华 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纪检组组长
陈仲怀 自治区测绘局副局长
金坚强 自治区保监局局长
唐毓彪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