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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实施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实施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通知
(浙委办[2006]66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1998年以来,我省按照中央的部署,已经先后实施了两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截至2005年底,全省乡 (镇)和行政村有线电视联网率分别达到95.8%和 87.4%,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应该看到,我省巩固和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全省还有72个乡(镇)、5102个行政村、10706个 20户以上自然村尚未达到中央提出的新一轮“村村通”标准;部分已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偏低,接收广播电视节目受到很大限制;一些已通广播电视但经济条件较差的地方,由于自然灾害和维护经费不足等原因,出现不同程度的“返盲”现象。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做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在全省实施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实施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战略部署,以欠发达地区为重点,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为核心,以建立健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的,最大限度地扩大广播电视在农村的有效覆盖,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是:在“十一五”期间,力争通过前3年的努力,重点推进尚未通有线电视的乡(镇)、村实现有线电视联网;基本实现各行政村建有广播室,有线广播农户收听覆盖率达到80%左右,全面提升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水平,使我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主要任务是:
  1.以实现与行政区域性有线电视网联网为主,使尚来达到广播电视覆盖新标准的乡(镇)、绝大多数未通有线电视的行政村实现有线联网方式接收广播电视节目,达到广播电视覆盖新标准。同时,鼓励把有条件的20户以上自然村与有线电视网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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