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做好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经运行〔2006〕32号)


各区县(市、自治县)经委(经贸委、计经委、企业发展局),控股集团,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当前防汛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工业实际情况,对当前防汛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清严峻形势,高度重视防汛工作

  今年入夏以来的特大干旱造成库塘干涸,渠道土体开裂,地质灾害点多面广,一旦遭遇暴雨袭击,极有可能发生溃堤垮坝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这些灾害突发情况破坏力大,稍有不慎就会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目前,我市正处在旱涝急转的关键时期,大范围、高强度、持续性暴雨极有可能发生。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警惕可能发生的严重暴雨洪灾,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切实改进防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早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充分准备,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二、严密排查险情,及早消除安全隐患

  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对企业、设施、工地、江河沿岸险工险段、矿山尾渣、地质灾害隐患,特别是煤矿等的渗水透水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储存地等,再次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抓紧对病险工程除险加固,切实加强防汛应急工程建设,畅通行洪通道,尽快恢复和提高防洪抗险能力。对短期内难以完成的工程和严重的部位,要抓紧制订落实“防、抢、撤、救”应急预案,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安全度汛,万无一失。

  三、加强监测预警,掌握防汛工作主动

  要密切监视天气、汛情、地质灾害险情的发展变化,加强监测预报工作,着力提高短时强降雨、局部山洪、突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准确度。对重点时段、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大隐患要加密监测,落实群众结合的监测措施。一时发现异常天气、汛情和地质灾害险情征兆,要采取简便、有效的方式,将预警信息及时传递到千家万户和上级有关部门。

  四、提升应急能力,做好抗洪救灾准备

  要立足抗大洪、抢大险,做好防汛组织、队伍、物资、技术措施等方面的准备,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与当地政府联系,了解当地防汛应急预案,及本部门、本单位在当地应急预案中的作用和应做的工作,本部门、本单位应急预案与当地应急预案的衔接,分工等事宜。提高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能力,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防汛应急管理体制。要建立完善抗洪救灾的群众动员机制,及时有效地组织受灾群众自救和互救。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