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于幼军省长全省政府系统干部大会讲话精神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6〕6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了全面贯彻国务院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全省政府系统干部大会的各项要求,根据于幼军省长在全省政府系统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及《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决定》(晋政发〔2006〕18号),现将有关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安排如下:
一、需出台相关规章文件的工作
(一)大力提高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质量,逐步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
牵头单位:省人民政府法制办;
协同单位: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监委等部门。
(二)健全岗位责任制,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机制。
牵头单位:省人事厅;
协同单位:省编办、省监委等部门。
(三)进一步推动和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积极推动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完善部门职责。
牵头单位:省编办;
协同单位:省人事厅、省人民政府法制办等部门。
(四)建立重大投资项目跟踪服务制度。要为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重大项目投资的投资者设立“绿色通道”,提供优质服务。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等部门。
二、需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
(一)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严格的清理。
牵头单位:省监委;
协同单位:省人民政府法制办、省编办等部门。
(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办事制度。
牵头单位:省监委;
协同单位:省财政厅、省编办等部门。
(三)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定期发布政务信息。
牵头单位: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协同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省环保局、省统计局等部门。
(四)认真落实首办负责制,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大力加强和改进政务大厅及其他方式的“窗口式”办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