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健全完善助学制度,深入开展扶残助学工作。
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切实纳入义务教育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特殊关爱,加大教育费附加投向特殊教育的力度,加快特教事业发展。
2.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积极支持康复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和家庭开展3岁以下残疾儿童的早期教育活动。
3.形成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
4.搞好特教学校建设,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的教育,形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
5.以社会普通教育机构为主,发挥具有特教手段的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的作用,依托大专院校,建立和完善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培训基地。普遍开展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
6.优先对贫困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要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对他们参加“五大”并取得学历的,要在学杂费上给予补助。
(五)宣传文体。
任务指标:
1.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加大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
2.在公众传播媒介中积极推进“字幕工程”,办好“手语新闻”节目和《残疾人天地》、《残疾人专题》节目。
3.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激励残疾人自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敬业精神,培育社会助残意识。
4.培养并形成多层次残疾人文化骨干队伍,打造一批残疾人文化艺术精品,进一步活跃、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
5.大力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完善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培养竞技残疾人运动员队伍。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进一步普及。
主要措施:
1.把残疾人事业的宣传活动列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增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2.进一步发挥新闻促进会的作用,组织、引导广大新闻宣传工作者深入基层,贴近残疾人,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3.继续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活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形成助残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社会风尚。
4.进一步增强精品意识,充分利用“中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奋发文明进步奖”和“全国各地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展播”等平台,促进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的发展。
5.基层残疾人组织和特殊教育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要开展残健融合、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文化艺术和体育健身活动。
6.推荐优秀节目参加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暨全国盲、聋、培智学校学生艺术汇演、第二届全国残疾人艺术作品大赛和第三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举办第二届长春市残疾人书法、美术、摄影大赛,发现和培养残疾人艺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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