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计划免疫工作的意见
(长府办发〔2006〕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计划免疫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长期以来我市计划免疫工作一直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实现了以县、乡为单位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85%的目标。但近几年由于对国家计划免疫政策落实不到位,经费投入不足,基层人员工资待遇未得到落实,人员队伍不稳定,导致基层防保网络破损,使我市计划免疫工作出现一定程度的滑坡,在个别地区有计划免疫工作空白的现象。今年春季,我市发生了比较严重的麻疹疫情,说明我市计划免疫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应引起各县(市)、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计划免疫工作水平,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薄弱环节
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计划免疫工作,进一步提高对计划免疫工作的认识,切实承担起政府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职责,要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正确分析我市计划免疫工作形势,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对计划免疫工作的领导,强化计划免疫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深入贯彻《
传染病防治法》,积极落实《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疫苗储存和运输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要建立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发动各方面力量,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计划免疫工作的开展。
二、加大经费投入,确保计划免疫工作有效开展
各县(市)、区政府要督导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加强全省农村村级卫生防保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吉卫联发〔2005〕63号)精神,一是严格执行《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计划免疫接种必须全部实行免费,政府要保证计划免疫专项经费落实到位,解决计划免疫配套经费,保证督导、宣传等工作所需费用;二是停止收费后常规免疫疫苗接种劳务费按照省、市、区(县)分级负担的原则,县(市)、区承担的每人1针次1.5元的配套经费必须落实到位。三是尽快落实乡级卫生防保员每人每年500元的劳务补助;四是确保乡级卫生防保站工作人员工资,稳定基层卫生防保员队伍,切实解决乡(镇)、村防保人员的工资及待遇;五是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全省麻疹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尽快补发麻疹应急接种期间每针次1元钱的接种补助;六是加强硬件设施的投入,更新冷链设备确保疫苗有效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