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此次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严格把关,强化监督检查责任,健全原始监管记录,并由行政相对人法人代表和监管人员签字备案,确保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收到实效。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强化监管。要突出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和存在安全隐患品种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管的薄弱环节,查处大案要案。
(四)要强化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建立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确保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五)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将专项行动每一阶段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加强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重点地区的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检测能力,开展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快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相关监管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条件,推动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8月-9月15日)
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部署有关工作。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区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的特点,排查安全隐患,确定整顿重点内容,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的监管法规和政策,宣传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政策措施和有关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9月16日-2007年5月31日)
1.集中自查自纠阶段(2006年9月16日-10月15日)
全市各地各部门将专项行动方案及有关要求告知本地区的所有监管相对人,发动、指导和督促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监管相对人对照专项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围绕本单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查改,并提交自查整改报告。
2.检查整改阶段。(2006年10月16日-2007年5月31日)
按照工作方案,依法规、按程序,对本地区监管相对人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方案确定的重点企业和重点内容进行逐项逐户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