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11、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按照“规划控制、基础先行、产业支撑、生态保障、功能配套、市场运作、梯次推进”的原则,加快建设安康江北、汉中沿江区、商洛医药园等城市拓展工程;加强县城及重点镇的供水、输电、通信、垃圾与污水处理等市政网络系统建设;拉大城镇骨架,完善城镇功能,增强城镇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依山傍水,建设具有陕南特色的生态化、园林型城市。坚持多元投资建设城市的方向,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12、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以特色农业为重点,积极发展龙头企业带基地、公司加农户、产加销、贸科农一体化的订单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强化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农村专业协会及生产、科技、营销等中介服务组织。按照“统筹规划、资金捆绑、综合开发、整村推进”的思路,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政策,加大投入,加快农村道路、供水、供电、沼气、通信、教育、卫生、文化等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六、加大对陕南的支持力度
13、加强宏观协调指导。省政府成立陕南突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省级有关部门、汉中、安康、商洛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陕南扶持政策,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有关工作。建立陕南突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生态和水资源保护等重大问题,交流情况,督促落实有关工作任务。
14、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省财政进一步加大对陕南的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提高陕南财力保障水平。省政府设立陕南发展专项资金,并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加大投入力度。省级部门及省内大企业在项目布局、资金投入等方面,优先支持陕南发展。省财政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要向陕南倾斜,优先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从省矿产资源相关收益中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加大陕南矿产资源勘查投入,促进陕南优势矿业做大做强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可持续化。陕南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上缴省级部分,主要用于陕南土地开发整理及有关建设。用足用好现有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支持陕南突破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整合各类专项资金,集中力量支持优势产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转变财政投入和使用方式,更多地采取贴息、资本金注入等形式,吸引和聚合更多的社会资本,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