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废止和自然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4月10日 实施日期:2006年4月10日)宣布失效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人事局关于本市首批三个行业六个工种实行国家统一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
(沪劳技[1996]79号 1996年10月9日)
各区、县劳动局、人事局,各主管局(公司):
根据市劳动局《关于印发(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劳技发[1996]76号)和市人事局、市劳动局《关于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培训考核和实行技术等级聘用制办法的通知》(沪人[1994]151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本市于1997年1月1日起对交通行业的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技术监督行业的长度量具计量检定工、长度量仪计量检定工,电子工业行业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微型计算机操作员等三个行业六个工种实施全市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原各主管局(公司)、区、县劳动部门设立的考核机构,不再向社会组织上述工种的考核及发放相应证书。
考核的有关事宜,按市劳动局、市人事局沪劳技发[1996]89号文执行。
附:
三个行业六个工种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名单
一、交通行业汽车类职业技能鉴定所名单:
★1、上海市交通行业第一职业技能鉴定所
鉴定工种:汽车维修工
地址:上海市交通学校
(新华路730号)
★2、上海市交通行业第二职业技能鉴定所
鉴定工种:汽车驾驶员
地址:上海市交通技工学校
(呼兰路707号)
★3、上海市交通行业第三职业技能鉴定所
鉴定工种:汽车维修工
地址:上海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技工学校
(杨高南路326号)
★4、上海市交通行业第四职业技能鉴定所
鉴定工种:汽车驾驶员
地址:上海市万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