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市卓越领域职业培训学校的通知
(穗劳社函〔2006〕485号)
广州市卓越领域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399号)以及《转发劳动保障部
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粤劳社〔2004〕97号)的有关规定,经专家审核通过,本局同意你公司申请,设立广州市卓越领域职业培训学校。
新批准机构名称:广州市卓越领域职业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赵文灿;学校负责人:林洁园;办学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85号广东机电大厦北塔四楼;培训项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四级)、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