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意见

  五、水利的有关专项规划

  (一)流域、区域涉及江河、湖泊开发利用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综合规划和供水、水力发电等专项规划

  (二)市级以上跨流域调水规划

  (三)市级以上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六、交通的有关专项规划

  (一)流域(区域)、省级内河航运规划

  (二)国道网、省道网及设区的市级交通规划

  (三)城际铁路网建设规划

  七、城市建设的有关专项规划

  市级城市专项规划

  八、旅游的有关专项规划

  市级旅游区的发展总体规划

  九、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

  (一)矿产资源:市级以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二)土地资源:市级以上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三)气候资源: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附件2
编制规划的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具体范围
(试行)

  一、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

  市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市级以上防洪、治涝、灌溉规划

  三、农业指导性专项规划

  市级以上农业发展规划

  四、林业指导性专项规划

  (一)市级以上商品林造林规划(暂行)

  (二)市级以上森林公园开发建设规划

  五、能源指导性专项规划

  (一)市级以上能源重点专项规划

  (二)市级以上电力发展规划(流域水电规划除外)

  (三)市级以上煤炭发展规划

  (四)油(气)发展规划

  六、交通指导性专项规划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