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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各地要提高对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联合执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合理布点,做好经营许可工作
  7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安全监管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即将出台《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办法》,我局拟根据这两个文件抓紧制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
  当前,各地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经营布点要本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限量许可的原则,烟花爆竹的经营要遵循保障安全、适度竞争、方便群众的原则,建立公平、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流通秩序,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数量,原则上一个县或者县级市不超过2个,百万人以上的大县不超过3个,设区的市(不含县或者县级市)按人口数量和地域大小合理布设。
  要科学指导企业积极开展经营许可证的申领工作,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程序和条件,依法履行评价、考核、审查、发证等各个环节的职责。通过颁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达到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安全经营条件、有效遏制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目的。
  五、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截止7月底,我省共发生烟花爆竹事故13起,造成13人死亡(不包括太和县“6·11”私藏私制烟火药造成11人死亡的案件),其中非法生产事故7起,造成9人死亡,分别占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38%和69%。
  政府是监管的责任主体,特别是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督促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查处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对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爆炸物构成刑事案件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凡因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严肃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宣传到乡村、社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此基础上,落实好举报有奖制度,保护好举报人,对每一次举报特别是实名举报一定要认真查处。对排查发现和举报查实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行为,绝不能孤立对待,一罚了之,一定要查源头追流向,一查到底,彻底摧毁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犯罪网络。同时,要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要求,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零报告制度延伸到乡村、社区,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层层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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