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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皖安监化〔2006〕162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呈现淡季事故多发、非法生产事故明显增加的新情况。为此,特就当前及下一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抓住时机,开展整顿规范工作
  目前,正值夏季高温,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各级安全监管局要充分利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高温停产的有利时机,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当地企业积极开展整顿规范工作。
  一是整改事故隐患。对照评价报告中指出的安全问题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各县级安全监管局要分企业逐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是加固防爆堤。要把加固防爆堤作为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要措施之一,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和图纸设计要求落实到位。
  三是规范标识标志。要以设区的市或者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规定厂区设计图纸、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作样式和材质,统一制作“七要素”工(库)房外墙标识牌和警示标志,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现场悬挂和填写。凡在现场悬挂和填写过程中,发现擅自改变厂区设计图纸、改变工(库)房用途等问题,要责令其及时整改。
  四是强化安全培训。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培训的有关规定以及企业的生产能力和规模,加强对八种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新上岗的从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全员持证上岗。
  五是开展技术改造。要引导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配方,完善安全设施,改造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工艺流畅、均衡生产,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在项目建设或者技术改造过程中,要科学指导,严格程序和标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关于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50号)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培训。
  二、严格把关,做好复产验收工作
  夏季高温停产休整结束后,各市安全监管局每年要把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复产验收工作,作为促使企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条件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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