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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研制开发高性能,低材(能)耗,可再生利用的建筑材料,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研制开发高效保温、轻质高强,减轻结构自重、节约钢材和混凝土用量的轻质墙体材料和屋面材料。提高建筑品质,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努力降低对建筑材料的消耗;推广高效钢材和高性能混凝土;研究对建筑垃圾和部品的回收利用技术。村镇积极采用秸杆等产品制作植物纤维板。
  12、节约用地技术
  充分利用荒地、劣地、坡地和废弃地,通过合理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和节约程度;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实现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的合理发展、基本稳定、有效控制。支持和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建房;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立体停车和立体绿化等技术,实现城市的节约用地。
  13、建立建筑节能技术示范项目
  以试点工程为载体作好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施工经验总结,以点代面,推动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启动低能耗、超低能耗及绿色建筑示范工程项目,形成相关标准和技术体系。
  14、节能住宅建筑体系成套技术
  继续完善建筑节能相关配套技术标准,在总结经验、充分进行经济技术论证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的节能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开发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建筑节能成套技术。
  (四)制度保证措施和主要支撑条件
  1、加强节能法规政策制定
  从省情和行业实际出发,本着逐步推进、重点先行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法规体系,加强建筑节能立法及法制建设。以加强政府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与监督。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应用节能型的建筑材料、用能系数及其相应的施工工艺和技术,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根据本省建筑节能技术研究和开发状况,制定鼓励推广应用和限制技术目录并予以公布。
  2、编制和适时出台有关技术标准
  全省纳入建设程序管理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现行节能标准。鼓励有条件的民用建筑项目积极按65%节能目标实施。组织编制《甘肃省采暖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65%)》、《甘肃省建筑外墙保温施工技术规范》、《甘肃省民用建筑节能检测评估标准》,以及相关配套技术标准和图集,指导和督促建筑节能工作有效地实施。
  3、加快编制各地区的建筑节能工作规划
  由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组织人员,根据本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尽快编制本地区的远期实施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
  4、建立建筑节能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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