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市政办发〔2006〕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吉林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吉林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全面做好新时期移民工作,实现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吉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与生态保护并重,继续按照开发性移民的方针,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使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扶持方式,合理编制扶持规划,调动移民民主参与,引导移民艰苦创业,通过后期扶持和移民自身努力,解决好水库移民温饱和长远发展问题。
(二)目标
近期目标:结合本地的资源优势,通过对库区移民进行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使其掌握1~2门职业技能或专项技术,并能利用其技能就业、创业和谋生;发展库区农村移民的家庭经济,形成一定规模的优势产业,并使其成为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用3~5年时间首先促进农村中介服务组织的建立并使之发挥作用。解决温饱线以下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严重影响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的人畜饮水、基本口粮田、供电、对外交通等基础设施薄弱的应急突出问题。对影响地区经济发展和上千万人口饮水安全的松花湖综合治理相关项目同时安排。
中长期目标:继续完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人畜饮水、供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完善通讯、农田水利、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为移民的生产、生活与经济发展提供有效保障;引导移民加大在种植业、养殖业及特色产业方面的资金投入,借助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形成“种、养、加”科学合理的稳固产业格局,使移民具有一定的稳定收入来源。同时通过移民的自身努力,使移民家庭产业得到一定发展,农业效益得到增长,自我发展能力得到提高,使移民生活水平接近或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