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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国家医药出口基地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四)其他医药出口园区。

  重点支持拜迪生物医药产业园、康和中药城、金大基因技术产业园等企业园区建设,形成以企业为主导、各具特色的专业产业园区;培育和发展广州国际医药港、东山健康产业园、清平药材商贸中心、现代医药物流中心等现代医疗服务和医药物流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以出口基地园区为载体,加大医药领域招商引资力度。

  加强对出口基地园区产业投资环境推介及基地企业医药项目境外招商推介,提升园区产业集聚力和影响力。加大对美国、欧盟等生物制药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项目招商,积极引进跨国制药企业。开展对日韩、东南亚等地区的中医药成果推介活动,通过以商引商、技术交流等,筛选可合资合作、共同开发的中医药项目,推进我市中医药产业发展。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开展国际风险融资和资本运作。

  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推进国有医药资本调整和重组。深化国有及国有控股医药企业改组改制,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以骨干企业为主体,以名牌产品为依托,通过联合、兼并、资产划转等方式发展重点大企业、大集团,实现集约化;鼓励民营医药企业吸引国际资本,推进以民引外,民外结合,促进社会资本投资医药产业。扶持有特色、有活力的中小医药企业发展。

  (二)改善医药出口结构,加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

  促进高新技术和常规诊疗技术的有机结合,加快二次开发和技术改造,发展与国际市场需求相适应的高技术制造产业,加快我市医疗器械与高科技含量的大型医疗设备出口。加强医疗器械共性技术和基础技术的研发,积极采用其他行业的技术成果,加快生产技术现代化和产品更新换代。鼓励采用OEM方式加工出口医疗器械产品,重点推进一批高科技医疗器械产品进入市场。鼓励具有知识产权的化学药新药研发生产。稳步扩大具有比较优势的化学合成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和非专利药出口。支持企业发展非专利药品出口,推进医药代工或加工贸易出口,扩大医药出口规模。扶持和培育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医药出口项目,在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改造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和鼓励。同时积极争取省对我市医药出口基地项目的重点扶持。

  培育具有岭南特色的“名厂、名店、名药”,塑造“广药”的区域品牌和国际品牌,开发和培育在国内和国际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中成药和生物制药品牌。扶持医药自主品牌、自主专利技术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和资助名牌企业和重点品种在国外以药品等名义注册,指导企业开展国际GMP认证,鼓励医药出口企业到境外注册商标和申请专利,积极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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