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群众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体作用,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
3.坚持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国家机关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带头作用,同时,动员大专院校、社团组织、行业协会等一切社会力量,发挥自身优势,形成整体合力。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深入开展社会化的法制宣传教育。市属主流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把做好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自己的社会责任。
4.坚持突出重点。针对不同时期的任务要求确实工作重点,做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对象与手段的统一、目标与效果的统一;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不断创新思路和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建立科学考核评估体系,通过不定期的考核测评,检验法制宣传教育效果,防止华而不实,确保工作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进一步学习宣传
宪法,牢固树立
宪法权威,提高全市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民主法制观念。加强我们党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政策的学习宣传,帮助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
(二)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提高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法制观念。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意识,形成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倡廉、建立完善社会诚信制度等法治实践,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安定有序、和谐发展。
(四)深入学习宣传依法行政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规范公权力运行的行政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与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努力提高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