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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事项目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


  附件(2):
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事公开内容要素标准

  公开办事内容,涉及办事项目的主要要素如下(带星号的要素必须上网公开)。

  1、*事项名称:公开办理的各类事项名称;

  2、*申办主体:具体办事项目的申办对象;

  3、申办条件:某事项的申办人须具备的条件;

  4、所需材料:申办人需要向办理机构提供的材料清单;

  5、*办理机构:受理、处理、答复申办人申请的教育公共管理组织、教育公用事业单位和部门;

  6、*申办时间:办理机构对外接待服务的办公时间;

  7、*办理程序:从受理申办到办结的工作流程;

  8、办理期限:办结、答复申办人的时间节点或法定期限;

  9、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部门、项目、依据、标准;

  10、政策依据:设立该办事项目的政策依据;

  11、表格提供:申办人需提交材料中相关表格的获取途径;

  12、*查询方法:提供事前咨询、办理过程、结果查询的联系电话、网上咨询等方式;

  13、*监督投诉:监督投诉电话、领导信箱、来信来访接待地址等途径;

  14、网上办理:申办人直接在网上申请办事,办理机构在线受理。

  附件(3):
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办事指南
项目设置参照标准

  一、综合工作

  公务员招聘

  行政执法

  评选表彰

  义务教育均衡化

  “减负”工作

  各类学生竞赛活动申报

  校(园)舍和场地出租、出借

  区县示范性幼儿园评审

  区县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评审

  教育实事项目

  二、入学报考与招生

  就近入学(园)对口招生

  特殊教育和随班就读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借读

  持人才引进类居住证人员子女借读

  持蓝印户口学生借读

  港澳台及华侨子女、外籍中小学生借读

  非沪籍初中毕业生在沪报考高中

  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外省市初中生

  三、教育收费

  基础教育收费项目

  学校公用经费内列支教育收费项目

  “两免一补”和教育费用减免

  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救助

  助学奖学金申请

  四、学籍管理

  学生市内、省际转园或转学

  外省市沪籍学生转学进沪

  学生自费出国读书学籍处理

  毕业生学历证明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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