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事项目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
(沪教委公〔2006〕9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现将《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事项目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事项目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六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事项目
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办[2005]16号),积极落实2006年上海市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本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沪教委办[2006]80号),深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现制定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事项目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服务社会和公众这一主线,实现办事公开与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相结合;与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与便民利民、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相结合;与转变工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式相结合,把办事公开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办事项目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基本形成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网站统一的“便民服务”专栏布局,基本形成教育类办事项目的合理分类,基本形成规范化的办事公开内容和要素,确保教育系统办事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便民服务”专栏
各部门应在网站开设“便民服务”专栏页面,设置网上办事、便民问答、网上互动、电子地图、招生考试等相关栏目。在网上办事栏目中,集中发布最新办事信息,提供办事指南、在线办理、在线查询和表格下载。在便民问答栏目中,将市民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集中分类,形成“便民问答”数据库。在网上互动栏目中,提供咨询、信访和监督投诉渠道。在电子地图栏目中,介绍本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在招生考试栏目中,提供各类相关信息。按照《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便民服务专栏建设规范》,丰富“便民服务”专栏内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