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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

  (三)严格时限,及时上报农资案件情况。《河北省<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对重大案件的上报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各地要吸取在查处保定市万仔良公司经营假种子案中,信息上报不及时的教训,高度重视案件信息的上报工作,及时报告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对因迟报、漏报、瞒报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上级农业部门将会同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四)完善保障,切实增强基层单位的农资打假工作能力。当前农资打假工作责任大、困难多、任务重,各级农业部门,特别是县级农业部门要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有权必须尽责”的执法理念,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取得支持;要整合农业系统内部力量,形成农资打假的执法合力,确保农资打假工作的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四、落实工作方案,及时报送信息

  各市、县农业、畜牧、水产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方案,加大宣传、实施力度,迅速掀起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高潮。厅属有关单位要结合本专业、本系统特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活动,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顺利开展。

  各地在秋季行动中,要进一步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报告重大情况。要认真总结秋季行动的成效、经验和问题,分析本地农资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农资监管工作的新思路。11月20日前以设区市为单位将本市总结、秋季行动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和农资打假大要案统计表(三季度统计数据不再单独报送)对口上报厅农资打假成员单位;厅农资打假成员单位汇总后,11月25日前请报送省厅农资打假办公室(厅市场信息处)。

  省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电话:0311-85886552
  省水产局:市场与质量监督处 电话:0311-86660189
  省农机局:  管理室 电话:0311-86041004
  省种子总站: 监督科 电话:0311-85662133
  农药检定所: 监督科 电话:0311-85055874
  省土肥总站: 监督科 电话:0311-85807604
  省厅市场信息处联系人:姚剑,联系电话(带传真):0311-86215298,电子邮件:nzdj@heagri.gov.cn

  附件:1、2006年9-11月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
  2、2006年9-11月农资打假大要案(5万元以上)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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