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对商市场、宾馆饭店、地铁、车站、影剧院、文化娱乐场所、地下空间经营场所、公园和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按照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规范,落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拥堵、踩踏引发事故。要加强检查,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完好,严肃查处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以及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备缺少、指示标志错误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针对国庆节期间各项活动规模大、数量多、涉及面广、人员相对集中的特点,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批把关,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增加警力和安防人员,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结合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大型场馆建设以及深基础、建筑拆除等工程项目以及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模板施工、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施工现场施工队伍特别是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的施工工地,要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改。
要加强对冶金、民爆及水、电、气、热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措施,迅速予以整改。
(五)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包括轨道交通在内的客运交通的安全检查,做好危险路段整顿和监控工作,合理安排长途客运站运营,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全面检查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加大对交通安全的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交通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运营,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违章驾驶。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氛围
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好宣传贯彻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工作,营造“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安全文化氛围。特别要注意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火灾、中毒、人员踩踏等事故特点,宣传普及有关安全和防范事故的知识,增强广大市民安全自保、互保意识,提高防灾避险能力。
四、加强值守应急,应对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