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优秀运动队领队的管理
--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队管理考核制度。研究制定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领队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改进考核方法,加大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把考核结果与聘任、奖惩、晋级挂钩。还要建立起能进能出、竞争择优、有效激励、充满活力的领队管理机制。
--要认真解决专职领队的职级和待遇问题。专职领队的行政职级晋升按干部任职条件、选任程序进行,设立相应的处、科级岗位,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的专职领队可提前晋升职级。积极探索和完善有关领队待遇的政策和措施。
--要大力弘扬领队中的先进事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局党委每二年组织一次推优经验交流会,每四年组织一次评选表彰活动,对特别优秀的领队授予上海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等荣誉称号,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七、教练员要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中坚力量
23、教练员是做好运动员思想政治工作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教练员要授技育人,必须把做好优秀运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纳入训练、竞赛的计划方案中。教练员既要主动支持领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更要积极做好运动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24、教练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应该做到“十个要”:一要以理想信念激励运动员,二要以奋斗目标凝聚运动员,三要以再攀高峰鞭策运动员,四要以挫折教训启发运动员,五要以高尚品德影响运动员,六要以高超业务指导运动员,七要以辩证思维分析运动员,八要以真诚关爱感动运动员,九要以化解矛盾安抚运动员,十要以严格管理规范运动员。
八、切实加强优秀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
25、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各训练单位党组织一把手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政一把手都要带头抓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其他党政领导干部也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落实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局党委每年专题研究思想政治工作,训练单位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思想政治工作,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作为训练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26、要大力加强优秀运动队党团组织建设。要积极慎重地做好在优秀运动员中发展党团员工作,按照党章、团章的规定和“支部建在队上”的原则,建立健全优秀运动队党团组织。做到有党团员就有组织,有组织就有活动,有活动就要有效果。充分发挥党团员的先进性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